枣庄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枣庄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希武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我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非常重视,今年三月份,与市政府调研室马延远主任组成调研组,深入到滕州市、台儿庄区、市中区残联,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展开专题调研活动,下面就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及我市残疾人基本情况

    枣庄市位于山东省南部,是山东的南大门,东依山清水秀的沂蒙山区,西临碧波荡漾的微山湖,南靠京杭古运河,北连孔孟之乡。辖市中、峄城、山亭、台儿庄、薛城区和滕州市,总人口380多万。枣庄建市已有50周年,原来是依托煤炭等资源型城市,现在又成为东部地区唯一一个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市,市委市政府围绕城市转型,展开了“三大战役”,一是建设煤化工基地,二进行城市建设,三是开展“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台儿庄重建为龙头的旅游文化建设。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我市共有各类残疾人2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66%。从残疾类别上分析,肢体残疾人6.11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9.07%;视力残疾人3.13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4.86%;听力残疾人5.08万,占残疾人总数的24.16%;言语残疾人0.3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53%;智力残疾人1.41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68%;精神残疾人1.5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7.4%;多重残疾人3.43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6.3%。从年龄分布上看,0-6岁残疾儿童0.3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71%;6-14岁残疾儿童0.6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96%;14-59岁残疾人8.8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2.1%;60岁以上的残疾人11.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53.24%。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残疾人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残疾人事业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差,贫困残疾人数量多,残疾人仍然是全市最贫困的群体,全市21.04 万残疾人中,农村残疾人就有15.79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75.05%,其中8.6万人尚未解决温饱。2005年调查表明,全市残疾人的家庭农村收入为2260元,而当年全国人均收入农村为4631元,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一半。15.95%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83元,12.96%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收入在684元至944元之间。这表明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比例高,残疾人口多,他们大多居住在贫困边远山区、湖区,即使已经初步解决温饱的,仍然处于不稳定状态,遇到自然灾害或疾病,极易返贫。

    二、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残联、省残联的精心组织及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10号文件的要求,把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我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的服务体系。针对不同需求的残疾人群体,突出城乡统筹,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政策,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服务。

   (一)全面落实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近年来,市残联积极协调各部门出台扶残助残相关政策,落实残疾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政策,为重度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标准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对凡参加农村、城镇医疗保险的一、二级以上16至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补助;对全市拥有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城镇医保、新农合医保时,所需残疾人缴纳的医保金全部由政府承担。实现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人员、效果“三落实”,按时完成摸底上报和数据录入工作。截止2011年底,全市审核认定11013名残疾人,全部落实了低保重度残疾人增加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和“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等措施,依托社会资源,与福利院、敬老院、精神病医院等联办,初步建立健全了以区(市)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全市累计成功为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1910户,并纳入市政府10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对每户进行拍照、建档、公示,并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新建、改造、修缮,残疾人改造户全部住进新居。完成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申报、发放,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二)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大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及政策措施,探索社区康复、基础设施、无障碍环境等服务领域更好的方法措施,形成长效的发展机制,使残疾人享受到更均等、更公平、更便利的公共服务。

    积极开展康复服务。顺利完成山东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普及型假肢安装、国家彩票公益金康复救助活动、国家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山东万名聋儿启聪工程为重点的18项具体康复业务。全市累计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共计16万余人次,其中,为1.4万余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复明手术,率先成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近两年来,全市累计共举办康复协调员培训班38期,培训3855人次。国家助听器救助项目继续在我市实施,累计25名重度听力残疾患者得到救治,目前在训聋儿54名。2011年,全市为残疾人配发2007个辅助器具,其中,免费为贫困残疾人配发24个矫形器;为30名肢体残疾人安装了假肢;为20个低视力患者配发助视器。

    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稳步发展。目前,全市有2000多名残疾儿童、少年集中在特教学校或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基本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义务教育”目标。通过开展“福彩助学”、“保障金助学”活动,符合国家录取标准残疾考生大中专录取率达到100%。通过实施就业援助、扶持创业、订单式培训、种植养殖扶持、推介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按比例就业等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培训合格率达到87%,就业率达到66%。

    残疾人扶贫工作扎实有效。自去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领导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市通过基地培训、带动等各种途径扶持贫困残疾人300多人自主创业,安置残疾人就业3000名,辐射带动了5000多户残疾人家庭脱贫。全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0期,共培训残疾人3026人次。临时救助1648人次,开展了结对帮扶,提高了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托养中心建设有效启动。各级政府遵循以人为本,解决急需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等措施,依托社会资源,与福利院、敬老院、精神病医院等联办,初步建立健全了以区(市)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三年来,全市投入资金719.16万元,创建托养机构29处,托养残疾人2881名,其中,机构托养995人,日间照料941人,居家机构安养945人,达到了托养一人,解脱一家,温暖一片的社会效果。

    积极开展各项无障碍建设活动。在成功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和“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的基础上,从2011年3月开始,全市残联系统抓住第12个全国“爱耳日”这一契机,结合万名聋儿启聪省级工程,积极开展聋儿听力无障碍市创建活动。目前,滕州市、薛城区、台儿庄区已完成创建工作;同时,又争取财政资金近40万元,购置了助听器400多台,为下一步的验配工作打下来坚实的物质基础,确保“聋儿听力无障碍市”创建工作在今年底完成。此外,积极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工作,方便残疾人生活,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累计为97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社会效益显著。

    残疾人维权工作有效开展。目前,枣庄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枣庄市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枣政发〔2011〕61号),在残疾人最关心的教育、康复、就业、生活保障和参与社会的环境条件等方面,明确了残疾人应享受的权利,规定了各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使残疾人能够享受到基本的保障,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残联与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出台《枣庄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枣残联〔2011〕45号),市残联与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出台《枣庄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暂行办法》(枣残联〔2011〕63号)文件。

    三、做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面宽量广,需要我们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不断去思考与探索。为此,结合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目前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扩大低保户的覆盖面,提高低保户的救助标准。针对重度残疾人户、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困难家庭,城市残疾人享受正常人的低保条件外,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标准改为一至四级残疾人,降低残疾人享受低保的门槛,做到应保尽保。让政府对残疾人的支持更直接、更具体、更实惠。

    (二)出台关于残疾人提前退休政策。针对残疾人普遍寿命偏低,很多在岗残疾人在未到退休年龄就已正常死亡,根本领不到退休金。能否就残疾人退休年龄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使得残疾人能够比正常人提前5-10年退休。在残疾人得到退休金的同时,我市残疾人扶贫压力也会小很多,扶贫效果会更明显,更具实效。

    (三)将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从我市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看,多数成年残疾人是在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生活压力比较大,生活质量不高。能否将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纳入低保范围,以减轻其生活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四)通过向财政争取更多资金或多方筹措资金,减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家庭的大学生所需的全部学费和加强康复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生活质量,减轻了生活压力。对康复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有助于我市21.04万残疾人能够得到更科学的康复,有助于拉近正常人和残疾人之间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差距。

    (五)出台关于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管理办法。确保残疾职工拥有和平常人一样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相关待遇。

    (六)加大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400元的定额门诊救助。从而确保我市重度残疾人能够得到应有的康复救助,有利于加强和巩固我市“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成果。

    (七)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和聘用。申请专项资金用于每年为每个基层康复站(室)及特殊教育学校培训至少1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每年选聘至少20名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优秀大学生,强化训练后充实到社区和专业康复机构。使得残疾人能够得到更科学,更有效的康复治疗和救助。

    (八)加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残疾人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工作,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的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都离不开社会各界、各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为让残疾人更广泛地参与社会,让社会更深入地了解残疾人,能否将残疾人宣传信息纳入我市各宣传媒体的年度考核和评审。加大残疾人宣传力度,更能体现我市弘扬人道主义,以人为本的良好精神风貌。

    (九)出台相关政策,充实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全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所、文化艺术馆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县级以上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定期增配、及时更新适合残疾人阅读的读物。有利于残疾人更好地参与社会,享受生活,为其带来精神上享受。

    近年来,我市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新的探索,有一些新的思路、新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爱心与帮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做得不够,特别是与先进地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和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使我市残疾人事业再创新业绩、再写新篇章。

  • 创建者365bet国际娱乐
  • 发表日期:2014-03-17